作者:李大伟、尹佳音(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改革必然要求开放,开放也必然要求改革。新时代新征程,必须更好发挥制度型开放和深层次改革相互促进的作用,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改革与开放相辅相成
当前,我国对外开放已经进入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的阶段,全面深化改革也已进入推动各项改革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协同配合的阶段。改革和开放两者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更加明显。
制度型开放为深层次改革提供强大动力。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攻坚期,要重点克服不利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性障碍,着力破解市场体系不够健全、公平竞争制度尚未完善、产权保护水平有待提升等难题。我国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一方面可以通过加快引入人才、技术、数据等重要的生产要素,从而大幅增强深层次改革的动力,更好破除不利于要素优化配置的制度障碍;另一方面可以充分了解发达经济体在相关领域解决堵点的经验和教训,为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创造性制定深层次改革方案提供参考。
深层次改革为制度型开放创造重要条件。制度型开放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更加重视“边境后”规则,即项目建设核准、政府采购等不直接涉及商品和要素跨境流动的相关规则和国际通行规则的对接。这其中不少都属于深层次改革的内容。如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必须在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下才能够实现,高效率的政府采购必须依靠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才能够实现。只有坚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系统集成、重点突出的深层次改革,才能系统性建立与国际高标准规则相互衔接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
解决发展难题的必然选择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面临的国内国际环境更加复杂多变,对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提出新要求。推进制度型开放和深层次改革相互促进,是应对复杂形势、解决发展难题、激发社会活力的必然选择。
一方面,推进制度型开放和深层次改革相互促进,有利于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大趋势,更好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当前,人工智能等颠覆性技术正在进行革命性突破,不断催生出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的新质生产力。这就迫切需要更好发挥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构建能够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因此,必须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科技体制等关键领域改革,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为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也必须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破除相关壁垒,积极借鉴发达经济体在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的做法和高标准规则,并在相关领域改革中灵活运用,有效助力形成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型生产关系。
另一方面,推进制度型开放和深层次改革双向互促,有助于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当前国际格局正在发生深刻调整,全球经济增长动能不足,逆全球化思潮有所抬头,大国竞争日趋激烈。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者和实践者,我国高效协同推进深层次改革和制度型开放,对内能够形成对全球优质要素资源具有强大引力场的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国际竞争力;对外则能够积极推动世界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我国在更多全球经济治理议题上达成共识,持续深化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共同推动全球化向更加普惠包容的方向发展。
坚持统筹推进力求实效
改革开放越往纵深发展,矛盾和难关也越多。越是面对困难挑战,越要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以深化改革推动扩大开放。要把统筹推进制度型开放和深层次改革落到实处,力求实效,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
一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奠定基础。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我国经济长期稳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我国得以通过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集聚全球优质资源要素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因此,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全面贯彻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充分保护和激发投资者、企业家、创新者、劳动者和全社会投资创业、创新创造的积极性。
二是全面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改革,为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创造条件。当前,以人工智能等颠覆性技术为引领的未来产业正成为国际合作和竞争的焦点领域。我国在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方面仍然存在不少堵点难点,教育体制、科技体制、人才体制对我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支撑作用仍然有待提升。因此,必须加快构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的新机制,在推动创新平台共建共享、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融通产教育人机制等方面实施一系列深层次改革,形成和完善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推动高等教育体系、人才培养模式更加精准服务国家重大科技创新战略需求,全面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我国在新产业、新业态的国际合作竞争中抢占制高点创造良好条件。
三是在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积极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助力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必须积极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具体而言,应完善和细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交易、保护制度规则,加快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持续放宽新业态新领域准入。
四是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动力。贸易、投资、金融、创新等领域的重大体制机制创新,不仅本身就是改革的重要内容,而且会大幅度推动全球优质要素进入我国,推动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生产力创新发展的需要。因此,应进一步降低货物贸易壁垒,创新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发展机制;不断完善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创新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相关体制机制,进一步便利中外人员往来,切实打通外籍人员来华工作、学习、旅游的堵点;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更多高能级对外开放合作平台。
责任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