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5日,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是我们党第一部系统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规范性和指导性,对于我们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党组织必须深入学习《条例》,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一、认真开展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
党的二十大修订的党章明确规定,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重要内容。基层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严格遵循《条例》相关规定,明确有关原则、内容和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
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党的历史是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史学习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学习党史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2021年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形成了许多宝贵经验和重要成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即是这些经验和成果的规范化与制度化,更是党中央从党内法规高度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作出的顶层设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
把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在规划年度教育方案、理论学习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年轻干部成长计划、书记讲党课等工作时,应坚持学形势、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将及时学习当前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与辩证分析党的历史上曾遇到的相似情况结合起来,将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认真学习党史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结合起来,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与系统学习党的三个历史决议、党史正本教材结合起来,努力实现读懂历史与把握现实、领悟理论的高度融合。
进一步创新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形式。紧扣“内容实”与“形式活”,抓好“请进来”与“走出去”,用好传统教材与新兴媒体。既要发挥好革命英烈、功勋模范、先进典型、时代楷模的示范引领作用,请他们用自身鲜活的故事教育每一名党员,还要用好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烈士纪念设施、革命旧址等红色资源和文学、影视、音乐、戏剧、美术等艺术形式,开展沉浸式、参与式党日活动和艺术党课;既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配备权威党史读物、党史正本教材和最新理论书籍,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创造基础条件,又要创新方式方法用好新技术、新媒体和新平台,增强党史学习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引导党员同志学在平时、记在心中、用在日常。
二、准确记载党的各项工作
党史资料是记录党的历史活动的载体,是进行党史研究的基础和前提,是党史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基层党组织在搞好党史学习教育的同时,还应当根据《条例》规定,主动承担起准确记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工作,为党史和文献部门提供资料支持,完成用群众身边发生的感人事迹教育群众的神圣使命。
充分发挥处于党和人民事业的第一线,同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最密切,亲身经历并及时见证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创造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伟大成就的优势,广泛收集日常工作中产生的重要文件文稿和档案文献、重大工作及重要事项的文案资料、先进典型和模范做法的事迹材料与宣传报道、精彩瞬间和重要时刻的录音录像和图片视频等,构建本单位全面翔实的党史资料体系。
坚决履行在党务党、在党为党的职责要求,用客观翔实的笔触记录下本部门、本单位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的初心使命和党的创新理论在本地区、本系统的生动实践,用生动的事例、鲜活的经验、辉煌的成就展示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认真撰写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综述、党建工作综述及专项工作纪要、大事记等党史材料,为党史和文献部门更好开展党史研究提供重要佐证。
在深入发掘、广泛收集、认真撰写、系统整合本单位党史资料,服务党史和文献部门开展党史研究的同时,进一步用好用活这些群众身边的人和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思想政治教育的力量在一个‘真’字,要用真理说服人、用真情感染人、用真实打动人。”对于基层党组织来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平常“琐事”就是共产党人践行真理、饱含深情、创造实绩的真实写照,就是群众可见可触可感的生动案例,也最具说服力、最有感染性、最能打动人。
三、严格监督《条例》贯彻落实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度的价值在于落实。基层党组织要将贯彻落实《条例》与坚决执行其他重要党内法规贯通起来,突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年轻同志这两个重点,在做好服务保障的同时加强对本单位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服务保障上,基层党组织要抓好组织领导、人员队伍和预算经费三个方面。把党史学习教育纳入支部分工,明确委员(最好是负责组织、宣传工作的委员)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的全面内容,在组织上实现有人抓、专人管;充分调动全体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一支由青年党史爱好者和老党员、老模范组成的人员精干、水平精良的党史宣讲队伍;坚持经费充裕和勤俭节约相统一,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就近安排相关活动,合理使用党建活动经费,习惯过紧日子。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是党执政兴国的骨干力量,肩负着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任,职责特殊、岗位关键。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有效发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要求他们严格执行《条例》、带头学习党史,真正做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基层党组织要密切关注编入本支部的领导同志,真正发挥教育管理党员的职能,严格督促其在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等组织活动中将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学习计划,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基层党组织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要抓紧抓牢年轻同志这个特殊群体,教育引导他们主动学、潜心悟、扎实做,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严格要求年轻同志把党史学习教育当作“第一课堂”和“终身课题”,注重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帮助他们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秀作风帮助他们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帮助他们启迪智慧、砥砺品格,让党的伟大历史成为年轻同志成长成才的生动教材和营养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