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进行一系列顶层设计,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开启了新时代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以下简称“7·9”重要讲话),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加强新时代机关党建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理论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在“7·9”重要讲话中强调,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这既是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明确要求,也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抓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了“金钥匙”。
一、强化政治自觉,提高党组(党委)落实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重要性认识
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党组(党委)落实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是确保机关党员干部走好第一方阵、有效破解大党独有难题和引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落实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两个确立”是全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形成的共同意志,“两个维护”是全党必须始终坚守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省直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最鲜明特点,走好全省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是第一位的要求。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只有落实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才能更加有力有效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不移当好“三个表率”,确保全省第一方阵始终走得正、走得齐、走得好。
落实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是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提供机关方案的应有之义。党的二十大首次提出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重大课题,这是全面从严治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啃下的硬骨头。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过程,也是不断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过程。机关党的建设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他各领域党建具有重要风向标和示范引领作用,直接决定和影响着整个党的建设的质量和效果。党组(党委)只有落实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才能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中体现机关的担当作为,在协同高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设中贡献机关党建方案。
落实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是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设队伍是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责所系和价值所在。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明确了锚定“三地一区”、建设“七个强省”的战略定位。奋进新征程,省直机关最重要的职责就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任务而奋斗,机关党建要为之提供坚强保证。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只有落实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才能教育引导省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胸怀“国之大者”“皖之要事”,立足本职岗位、忠诚履职尽责,切实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工作动能和发展胜势。
二、全面对标对表,明确党组(党委)落实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实践性要求
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首先要明确主体责任是什么、要履行什么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晰。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用“牛鼻子”来形象比喻推动落实党建责任制。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上,他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在“7·9”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六条重要经验,其中一条就是要落实党建责任制。他强调,只有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坚持党组(党委)班子带头、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机关党建工作才能形成强大合力。同时,他深刻指出,有的部门党建工作沙滩流水不到头,主要是责任没落实到位、搞“高空作业”。此外,针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灯下黑”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出,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政治意识、党的领导、党建工作、责任落实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实质就是“灯下黑”,问题的主要根源在于责任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从正反两个方面,既系统总结经验,又深刻分析问题原因,直击要害、振聋发聩,为各级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深刻领会党内法规关于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具体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建立起严格的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党中央通过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为党委(党组)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提供了制度依据。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党组(党委)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明确责任内容,如《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规定了11项具体责任。三是明确责任划分,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四是明确责任落实要求,党委(党组)要定期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加强调查研究推动责任落实等。五是明确责任追究,通过工作报告、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等方式对党委(党组)落实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全面把握省委关于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工作部署。近年来,省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将机关党的建设摆上重要议程,不断压实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先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省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 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等制度文件,结合省直机关工作实际,从宏观到微观、从原则到具体、从总体指导到具体操作,明确了省直机关“三级五岗”具体责任和落实要求,构建起主体明确、职责清晰、层层衔接、环环相扣的机关党建责任链条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层级负责、逐级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格局。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认真学习把握省委有关文件要求,做到知责于心。
三、紧盯重点环节,抓实党组(党委)落实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关键性举措
有责知责是前提,担责负责是关键。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抓实关键环节,加强统筹推进,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落实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落实“四同”工作机制,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是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关键之举,也是决胜之要。要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防止出现党建业务“两张皮”现象。“四同”工作机制既是一种工作理念,也是一种工作方法和工作模式,重点解决的是“统”的问题。同谋划,就是要同步编制工作计划,将党建工作纳入业务工作进行通盘考虑、一体谋划,确保党建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同部署,就是要同步下达任务,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同时以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等形式分解到单位、具体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同推进,就是要同步运行推进,做到推进业务工作必讲党建、推进党建工作不脱离业务,党建任务与业务发展相互促进、相互带动。同考核,就是要同步评价评定,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分析,一起小结、一起点评、一起考核。
坚持“三个导向”,确保工作一致性。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归根到底是要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引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建立起工作一致性,切忌自拉自唱、自说自话,防止陷入自我设计、自我循环、自我评价的怪圈。坚持目标导向,就是增强工作方向感,就是一切党建工作都要聚焦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这个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关键指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两个作用”,一切脱离或违背这个目标的都不可取。坚持问题导向,就是根据机关党建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动态解决问题,确保工作进程不偏离工作目标。坚持效果导向,就是以实际工作成效来检验、评价机关党建工作,如果一项工作看似轰轰烈烈、热热闹闹,实际上或长远看并没有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只能说明这项工作是应景造势、流于形式。
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身体力行是最有效的示范,以上率下是最有力的引导。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关键在“一把手”。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书记抓”是政治责任、鲜明导向,“抓书记”是工作方法、运行机制。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业务必讲党建、基层调研必看党建、综合考核必评党建。要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对履责不力的及时约谈,做到谋划部署到位、统筹协调到位、压力传导到位。更为重要的是,“一把手”要牢记党员这个第一身份,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以自我严格要求作出榜样,以自身行为示范推动责任落实。
近年来,省直机关工委认真履行统一领导省直机关党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职责,通过提请省委出台制度文件,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要求、完善责任体系。不断加大列席旁听、走访调研、政治督查、述职评议、党建约谈力度,拧紧了责任链条,有力推动了责任落实。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创新责任传导载体,紧扣关键环节、推动履职尽责,强化监督问效、从严考责追责,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攻难题、促提升,以机关党建质量全面提高为落实好省委赋予省直机关各项工作职责提供坚强保证。
(作者为省直机关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