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来说,引以为豪的一件事就是每天与书相伴,读书已成为我工作生活一大部分。
1978年,我出生在距离县城三十里的一个小山村。村里地少人多,经济贫乏。兄弟姐妹三个,加上父母,一家五口,赖以生存的就是几亩薄田。尽管如此,父母还是节衣缩食支持我们姐弟三个上学读书,这在整个村里是为数不多的。
我读小学的时候,除了读语文、数学两本上课的教科书外,唯一能找到的课外书,就是集镇旧书摊上的连环画,那时花上1角钱能租好几本,在图书贫乏的年代,《小兵张嘎》、《地道战》、《平原游击队》、《闪闪的红星》等连环画极大丰富了我儿时的阅读世界。有些门路广的同学会弄来《神雕侠侣》、《雪山飞狐》等若干本武侠小说,大家相互传阅,你白天看,我晚上看。有时候我为了一晚上就把一本几万字的小说看完,往往等到父母睡下,偷偷点上煤油灯熬夜通宵看,第二天早晨鼻孔全是黑色烟灰,两眼通红,也不觉得累。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我考入距离县城约十二里的中学读初中,这时候家里条件稍微好点,我也有了闲钱去买书看。那个时候买书只能到县城的新华书店,第一次去县城买书是我读初二那年。周末,我和同学骑自行车结伴去县城,问了半天的路才找到县新华书店。三层的楼房耸立在县城汽车站附近,一楼和二楼陈列了许多崭新的图书,我几乎都没有看过。我如饥似渴地翻翻这本,又翻翻另一本,爱不释手。阅读的时光是美好的,美好的时光往往是最快的。直到下午快下班了,营业员催促我们,我才买了《安徒生童话》、《十万个为什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三本图书,依依不舍离开。这几本课外书让我了解了更多的文学世界,也就是从那时起,文学的种子悄悄埋在我的心里。
我爱好阅读的习惯从小学阶段就养成了,以至于初中、高中阶段的理科成绩不好,高二分科,我毫不犹豫选择了文科。在县城读高中时,我很少买书,一方面由于经济原因,另一方面那时去新华书店免费看书十分方便。周五下午一般没有课,我就一个人去新华书店看书,时间久了,和营业员也混熟了,即使快到下班点他们也不催我。校门口的书报亭也是我经常光顾的地方。《辽宁青年》和《读者》每期必买,一篇篇励志文章,一段段优美词句,化作我生活和学习的动力,也成了我写作文的素材。
而真正对我心灵乃至今后的人生轨迹产生巨大影响的是高中读到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那年,我读高二,节省了半个月的伙食费才买来了这本书。我初看《平凡的世界》,几乎到了痴迷程度,甚至顾不上吃饭睡觉,遇到震撼心灵的段落就用笔画下来,摘抄在笔记本上。断断续续,这书我先后读了四遍,至今有的段落仍能背下来。
十分庆幸的是,大学毕业后我有机会进入出版单位上班,编书、卖书、买书、读书,整日与书相伴,好不快哉。前几年,我去各地出差,必定会光顾当地的新华书店,逛上半天,选上心仪的图书,回来后行李箱里装的大多是沉重的各种新书。然而,2000年左右,随着当当、亚马逊、京东纷纷抢滩图书市场,一夜之间改变了人们的购书习惯。足不出户,上网搜书,满意下单,货到付款,还有折扣,十分方便。我购书也逐步从新华书店转向网络了。
从书摊租书到新华书店买书,再到网络购书以及共享书店等新兴购书形式的出现,短短四十年,技术给读者的阅读方式带来革命性的变革,极大方便了读者。
责任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