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战略性、指导性,对于我们进一步推进地方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法治宣城建设的思想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无论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依法治国既是主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我们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是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当前,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宣城的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法治建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但对标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98项工作任务,仍然存在谋划还不够细致、推动还不够深入、成效还不够显著等问题。全市上下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对法治宣城建设的思想认识。
一是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极端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落实好这项重大战略任务,对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须自觉把全面依法治国和地方的法治建设工作融合起来,既要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全局看待具体的法治建设工作,也要通过具体的法治建设来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努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贡献新力量。
二是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任务艰巨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明确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基本建成。这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任务艰巨而繁重。从我国现状来看,有些地方还存在“发展要上,法治要让”的现象,立法上“放水”,执法上“放弃”的情形也时有发生。坚持有法必依,确保宪法法律得到有效实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切实推动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奋力开创新时代法治宣城建设新局面。
三是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紧迫性。我们必须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久久为功的使命感、居安思危的危机感,对宣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保持高度敏感,不断解放思想,总结新经验,摸索新规律,解决新矛盾,从薄弱环节抓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件事一件事地抓好落实,努力把优势工作做成亮点,把亮点工作做成精品,着力打造法治宣城建设新品牌。
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为指引,切实增强法治宣城建设的政治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不断完善党的领导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总书记的这一论述非常重要,我们必须结合实际,准确理解和把握。
一是继续加强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历史实践表明,我们国家之所以能够保持长期稳定,根本的一条就是我们始终坚持共产党领导。这次宪法修改进一步强化了党的领导,在此基础上,又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在推进地方法治建设过程中,宣城市先后出台《“十三五”时期推进党内制度建设实施纲要》《宣城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有力提升了党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继续推进政法系统党组织建设标准化。今年以来,我们聚焦“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围绕市委“1533”党建行动计划,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了“四个一”活动。以加强律师党建为抓手,不断推动法律服务队伍的党组织建设,努力增强法律服务机构党的战斗力。
三是继续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规范化。坚持在党委领导下、通过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不断提升我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示范区,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核心,持续推进基层综治中心“国标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雪亮工程”,优化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区治理体系、公共安全体系、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形成以党委领导为关键、“雪亮工程”为平台、社会力量为协同、综合治理为支撑、法治体系为保障的现代化社会治理格局。
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战略为指南,切实增强法治宣城建设的行动自觉
一是完善机制,持续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严格执行《宣城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立足宣城市情,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注重立法的前瞻性,切实发挥地方立法在促进问题解决、协调利益关系、强化公共服务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落实《宣城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切实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宪)性审查备案工作。
二是稳步推进,着力做好公正司法工作。进一步巩固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认真做好相关配套制度改革的落地落细,认真落实入额领导干部一线办案制度,健全和完善办案团队、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继续深入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合力攻克执行难。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制度推行力度,在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向河道治理、森林保护等领域延伸,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公益诉讼宣城模式。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在发动群众上下功夫,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专群结合的新路径;继续在深化保障上下功夫,围绕重点工作、瞄准重点领域、盯牢重点人员,持续发力;继续在增强本领上下功夫,广泛开展分级分类培训,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打击力度和效果;继续在标本兼治上下功夫,深挖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体系。
三是求真务实,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推动落实宣城市法治政府建设“42321”工作思路。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促进“决策有序、文件合法、执法规范、素质提升”四项重点工作进一步落实。不断优化完善市级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深入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全面推行“窗口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使服务窗口从“单科服务”向“全科服务”转变。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参审评议机制改革,扎实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推动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进一步完善法制审核委员会工作机制,全面增强法制审核工作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
四是突出重点,努力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突出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这一重点,进一步提高“七五”普法工作谋篇布局、统筹协调的能力,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压实各地各部门的普法责任。突出“关键少数”这一重点,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述法结果运用,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突出青少年成长期这一重点,将法治教育融入到青少年的日常学习生活中,帮助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尊法守法习惯。突出聚焦民生、民情、民心这一重点,找准普法工作的切入点,切实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这一重点,结合宣城文化历史特点,推动“一县一馆一公园”建设,打造“一县一品”法治文化特色品牌,创作更多更好的法治文化作品,不断扩大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责任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