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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新路径

来源:2024-06-25作者: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近年来,农村“空心化”明显,部分农村地区宅基地、农房、撂荒耕地、自然生态资源以及人文资源等长期被忽视和闲置。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背景下,应积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因地制宜探索集体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探索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新路径,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

多形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缴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但这些年随着大量农村人口外出打工,一些农村农房建设无序、空置率高等问题逐渐显现。应大力唤醒这些“沉睡”的资产,发挥其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我省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模式主要包括有偿退出和改造利用。在有偿退出模式上,一方面,村集体将自愿退出的“长久性”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收归集体统一规划,为第一产业提供用地保障或为第二、三产业提供场地。明光市作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县之一,成功挂牌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117宗1730.48亩、成交价12863.20万元、亩均收入7.43万元,实现集体经济净收益约3664.12万元,其中闲置宅基地调整为集体建设用地入市71宗、56.81亩,成交金额428.68万元。另一方面,通过股权入股的形式盘活闲置农房,农户以闲置住宅直接入股企业或村集体组建的合作社进行开发经营,村民参与收益分红。在改造利用模式上,主要通过出租、抵押和发展特色项目来进行,宅基地使用权人在出租或抵押房屋的同时一并出租或抵押宅基地来获得初始投资资金。也可以利用乡村特有自然景观、特色农房建筑及传统习俗文化,发展特色文化景观项目,对农村建筑进行改造,发展农舍经济。歙县霞坑镇石潭村柿木汰组以传统古村落、自然风光云海,打造摄影爱好者天堂,盘活宅基地和闲置农房。

统筹开发集体土地和山场水面等资源

近年来,农村出现了“耕地撂荒和非粮化”双重现象,不仅浪费土地资源,导致农作物减产或绝收,甚至会导致土地退化、土壤污染等问题,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各地集中整治撂荒耕地,对长期抛荒农户的承包地收回承包权,由村集体进行经营或另行发包,减轻村集体集中耕作用地成本;加大对撂荒地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扶持,支持撂荒耕地的水利设施、机耕路、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提高机械化水平。黄山市屯溪区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政策,坚持动态清零,先后通过动员农户复垦、“双招双引”发展、项目建设治理、村集体托管复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种植等方式整治撂荒耕地,推动“荒地”变“良田”,守住耕地红线,促进农民增收。同时,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引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盘活集体土地、山场、水面等资源资产,通过创新农业发展新业态增收,或收取工商企业流转农户承包地的土地流转服务费增收,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休宁县岭南乡岭南村利用村集体150亩的山场土地、3公里的河道等山水资源,引入村里能人回村投资上亿元,入股合作打造旅游综合体,村集体按门票收入获得分红收益,岭南村也从一个落后村成为了远近闻名的“网红村”。

开展农村资金变股金改革

近几年,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许多村集体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如何利用农村资金,盘活闲置资本,各地大胆尝试开展资金变股金改革探索。首先,推进财政资金转变为股金。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的前提下,把财政投入农村的生产发展类资金(补贴、救济、应急类资金除外)、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资金、扶贫开发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资金等,按照财政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相分置的股权化方式入股产业项目发展,并折股量化到村集体和农户。其次,村集体资金、农民闲散资金以及社会金融等资本通过财政资金的杠杆发挥作用。政府财政资金作为“安全垫”,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投资风险与降低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门槛,激发社会资本参与乡村产业投资的积极性,扩大整体投资规模。最后,深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在确保农民权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将农村“两权”纳入融资抵押物范围,增强现代农业持续发展动能。来安县为破解村级“闲钱”躺在账户上“睡大觉”这一难点,由县村经办牵头,委托县美丽乡村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运营,公司以6%的年利率给予回报,既有效破解了村集体闲置资金盘活难题,又将闲置资金化散为聚。

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

推进和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建立和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我省在建立和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中脚步坚实。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明确部门职能分工,确定交易范围、方式和程序,规范交易行为,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流转机制,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奠定基础。对农村资源资产等生产要素进行确权登记,畅通流通环节,规范发包程序,让农村集体资产在公平公开的交易环境中释放最大的经济价值。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有序推进系统互联,借助交易平台拓宽农村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在农村开展保单质押贷款、订单质押贷款和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机具、畜禽活体贷款等业务,扩大农村融资规模。黄山市制定了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问责办法、交易鉴证细则及九大类交易品种,有效盘活了农村资源资产,将更多的“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滁州市紧抓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市试点机遇,健全政策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农村产权交易,有效促进当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2023年1月至10月,滁州区域完成农村产权交易项目330宗、成交额2.17亿元、增值3616万元。

谷亚晴 黄婷婷

(作者单位: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本文系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qsky2023001]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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