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等原则。必须深刻认识到,这些重大原则是我们党不断深化对改革的规律性认识的重大成果,对于增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改革行稳致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变化,冲破“左”的错误的严重束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的新时代,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全新局面。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充分证明“两个确立”对于我们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决定性意义。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改革是发展的动力,人民是推进改革的强大力量。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70多次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和中央深改委会议,各方面推出2000多个改革方案,涵盖包括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养老等各方面,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坚持改革为了人民;尊重人民群众推动改革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坚持改革依靠人民;注重从就业、增收、入学、就医、住房、办事、托幼、养老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老百姓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的结合点、发力点,坚持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坚持守正创新
守正和创新相辅相成、辩证统一。“正”可以理解为事物的内在规定和质的要求,“新”可以理解为新的理论认识和创造性实践探索。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守正,就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守好这些中国特色、本质要求、重大原则,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确保中国式现代化的正确方向,不断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新局面。改革无论怎么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等根本的东西绝对不能动摇。同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探索性事业,还有许多未知领域,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去大胆探索。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锚定总目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既要有道不变、志不改的强大定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又要有敢创新、勇攻坚的锐气胆魄,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
制度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支撑。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是新时代改革开放的一个鲜明特征。我们推进改革,从来都是破立并举,不仅要出实招解决问题,更要把治理经验转化为可以施之长远的制度。同时,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推动改革更应树立制度意识,用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擅于及时把改革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加快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筑牢根本制度,充分发挥其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四梁八柱”中的“主梁”和“顶梁柱”作用;完善基本制度,不断拓展这一领域改革的广度和深度;要创新重要制度,推动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相伴而生。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改革的推动,改革的深化也必然要求法治的保障。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要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关系,努力做到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增强改革的穿透力。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向前一步,法治就要跟进一步,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现行法律法规,需要及时依据法定程序修改或废止。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善于及时总结改革经验,梳理分析相关制度与规则运行的实际情况,把改革中形成的有益经验上升为制度和法律,推动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律化,为后期改革实践提供依据,引领改革不断走向深入。
坚持系统观念
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只有用普遍联系的、全面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观点观察事物,才能把握事物发展规律。全面深化改革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涉及许多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以整体性思维加以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这项工程极为宏大,零敲碎打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正因为我们灵活运用正确的改革方法,才能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势如破竹、一路前行。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实际,坚持好、运用好系统观念,把落实党中央要求、满足实践需要、符合基层期盼统一起来,一体谋划各领域改革任务;突出重点突破,强化改革引领作用,从制约高质量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入手,合理安排改革的主次关系、先后顺序、推进节奏、出台时机;注重改革实效,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鼓励支持地方基层解放思想,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创新,推动成功经验及时复制推广、巩固提升。
(省委讲师团团长 张 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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